關於「行人徒步區」與「冷氣管制」的一封投訴信

 

致有關單位:

  我是中文碩二的查太元。適逢本系師生座談會,故特別提出兩項與本校師生權益有關之議題,與各單位商榷,倘若有徵引或行文不當之處,還望各單位指正。但若以下所提意見合情合理,還請各單位撥冗處理。

  首先,是所謂「逢甲路行人徒步區」設置之問題。據《聯合報》4月17日〈逢甲夜市 設徒步區〉一文(張明慧、陳秋雲撰)所報導:

臺中市逢甲夜市全國知名,但過度擁擠的人潮與車潮,也常讓人詬病,臺中市府決定闢設「以人為本」的逛街空間,進入夜市前的逢甲路設「行人徒步區」,5月中旬起的假日晚間先試辦,再視情況擴展實施天數。

但對闢行人徒步區,觀光客多數支持,在地人與學生則意見不一;住沙鹿區的李玉華說:「本來觀光夜市就要限制只能行人徒步,才讓人可放心逛街呀!」她之前與朋友前往,購物過程還要閃車,或遭車輛猛按喇叭,險象環生。

但逢甲大學陳姓學生認為沒必要,他表示夜市裡可限制行人徒步,校門前攤位並不多,除非有表演活動,可不必限制車輛,否則住家和學生出入都很不方便。

市府交通局近日與逢甲校方、商圈業者協商,決定在進夜市前的逢甲路(由逢甲大學大門前到福星路口)劃設行人徒步區,在例休2日的夜間禁止車輛進入。

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,此措施將從下月21日起,每週六、日晚間7點至12點先行試辦,視情況再調整時段;另為避免車潮多在逢甲路與福星路回堵,同日起每天晚上7到12點,福星路將實施雙向禁止左轉。

林良泰指出,逢甲商圈人潮多,雖帶動觀光、消費,也引發交通問題,交通局陸續推出多項改善措施,包括考量逢甲商圈主要消費族群為年輕人,將潮陽停車場由汽車停車場改為純機車停車場,紓解機車停車需求。另每晚6到12點,行人過往頻繁的逢甲路與福星路十字路口,行人穿越專用時間拉長至30秒,且四方及交叉行人都可同時通行。

另外,《自由時報》同日亦有〈逢甲商圈劃徒步區 5/21起試辦〉一文(唐在馨撰)報導:

市府交通局為改善知名夜市逢甲商圈的交通,將從五月二十一日起,於每週六、日晚上七點到十二點,在逢甲路由逢甲大學大門前到福星路口,劃設行人徒步區。

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,這一區段先行試辦,如果成效良好,不排除擴大推動到另一學生商圈一中商圈等地。

民進黨市議員何敏誠表示,臺中市車禍死亡案件增加,他認為交通局要有更積極的作法,例如在重要的商圈,應考慮禁止汽、機車進入,以免車子、行人爭道,容易發生車禍。

潮陽停車場改限停機車

林良泰則表示,事實上交通局、逢甲大學及逢甲商圈的代表,已經多次開會,決定五月二十一日起先行試辦,徒步區的範圍就劃設在逢甲大學大門口的逢甲路,只到福星路口止。這一路段很短,但每次假日,入夜後就成為人潮逛街的熱門區段,因此選定這一區段先行試辦。

為了徒步區的配套,林良泰說,市府也將福星路上的潮陽停車場,改為僅限停機車的停車場,而目前交通局也已在該路段,於每天晚上六點到十二點,實施行人專用時相,每週期行人專用的時間約三十秒,四方及交叉行人都可同時通行。

另外,為了避免車潮多時在逢甲路與福星路造成車輛回堵,五月二十一日起,每天晚上七點到十二點,福星路將實施雙向禁止左轉。

我們都知道,逢甲商圈的交通問題相當複雜,但很少人探究核心問題為何?其最根本的問題是在於,所有人均不知道目前逢甲路(校門口至福星路段)的路權究竟屬於何者?實際上,該路段雖然鋪設人行磚道,但實際上仍是一般馬路,且路中間畫有雙黃線及肩線,就路權的概念而言應當屬於汽、機車優先使用,而汽車的路權為「機車不得侵入汽車車道,行人也不得穿越,人車各行其道」、機車的路權為「機車專用道專供機車行駛之用,汽車不得侵入,行人不得穿越,機車也不能違規行駛人行道」由於此路段較窄,無法細分汽、機車之使用區域,但不管如何,此二路權的交集均為「行人不得穿越」。

  但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,目前此路段的行人無視號制及路面規則,肆意行走,肇因於兩旁騎樓滿是攤販,行人流動困難,故多溢至馬路,且由於逢甲商圈的區塊太多,常會有行人於多區塊間遊移,卻未遵守路權規範及相關號制。從根本看來,目前此路段實施最多非法行人的,其實是路人,而非汽、機車。

  無奈有關當局烘炵不明,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,認為現時的逢甲商圈成為帶動地方經濟的特色夜市,能吸引大量人潮,便反客為主,鳩佔鵲巢,將行人視為主要使用道路對象,而大量限制原有的汽、機車駕駛人。雖然駕駛人應理讓行人,但有關單位難道不明白,大多時候是行人抵觸交通規則嗎?目前福星路、逢甲路於晚間六時至凌晨零時設有行人專用時相號制,但遵守者仍寡,違規者眾,倘若因此種種不合理的「觀光」行為,種種建立在違反法例的「經濟」成效,進而迫害原先守法、合理使用的駕駛人,恐怕是法治笑話、民粹當道。

  若從學校的角度而言,所謂「逢甲路行人徒步區」更是「劃地自限、喪權辱校」。我們都知道,倘若逢甲大學正門關閉後,學校內的所有機動車輛都得在校園內行駛,才能分別繞至各個側門離校,但這麼一來不就增加校園內交通風險嗎?況且,以騎乘腳踏車的同學為例,如果要順利從商學院後門的停車區出入,必須於晚間十時前離校,否則鐵門關閉、仍得繞校一周;假若騎乘機車,亦須在凌晨零時前離校,否則大門關閉,必須找警衛才能開門取車。又基於現實情況,許多教師、研究生甚至是大學部學生,會因為課業、社團、其他公務或私人原因待校甚晚,況且師生本有合理使用學校空間的權益,實在沒有道理為了夜市商圈的維持,大幅縮減本校師生的使用範圍,更何況此番縮減,是帶有安全風險的一項安排!

  又假若媒體報導屬實,情況是「市府交通局近日與逢甲校方、商圈業者協商,決定在進夜市前的逢甲路(由逢甲大學大門前到福星路口)劃設行人徒步區」,那麼「校方」到底是誰作主?這麼重大的議題,竟然沒有與學校師生商量,即能擅自與政府打小勾勾?若言其中沒有什麼「內部利益」,也太未免窩囊至極!亦或本校難道並非以學生為主,而是少數高層討論即可決定重大事務嗎?如果不是,那此種商量是可笑悲哀的;如果是,也請明確承認,以後我們便不過問此類事務即可。

  其次,是關於總務處發佈所謂「冷氣開放與管制時間」公告一事,亦嚴重損害部分學生權益。此議題可先見網路電子討論區轉載之公告訊息:

總務處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
發文字號:逢總字第1000429_1號
聯絡人及電話:賴莉婷(分機2308);曹水春(分機2372)
主旨:本校冷氣開放與管制時間,敬請 配合辦理。
說明:
一、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,有效管理本校用電,達到節約能源之目標,本校冷氣開放 與管制時間如下。
二、冷氣開放時間:每年5月1日~11月30日(若遇氣候異常經學校核可後可彈性調整)。
三、各類空間之開放時間:
(一)辦公室:每日11:00~17:00開放。12:00、15:00各停機5分鐘。包括各行政單位辦公室、院系辦公室、系會議室、學生社團、育成中心辦公室。
(二)教室:依課表自動開啟冷氣電源。包括電腦教室、專業教室、教學實驗室。
(三)研究室:每日8:00~24:00開放。12:00、18:00、22:00各停機5分鐘。
(四)實驗室:暫不納入管控。
四、對上述開放時間若有特殊需求之單位、研究室,請至Notes「聯合服務台」填寫聯繫單,經審核小組於每週四14:00~16:00至實地勘查後調整開放時間。
五、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總務處賴莉婷小姐(分機2308)或營繕組曹水春先生(分機2372)。

以上訊息見於PTT網路討論區,倘若屬實,則其中有相當大的差別待遇問題。

  假若真是為了「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,有效管理本校用電」,則適當限制冷氣使用是應該的。可是請見第三條第四項,卻言「實驗室:暫不納入管控」,這句話是對文、商、管等無實驗室院系的極大歧視!研究室本應是研究生學習、討論、從事研究行為的地方,無論科系領域均屬重要之地,是學校能夠有學術傳承及產物之地。況且,就實際情況而言,無論何院何系的研究生,都有必須在研究室熬夜、甚至過通霄的情況,常是為了寫報告、論文,或進行某項基礎工作。

  雖然理工科的實驗室有貴重藥材、設備,需要特殊狀態保持,但是學校卻未依學生的立場、依學生的實際需求出發,便擅自頒訂了這條「輕人文、重理工」的規定。就目前所謂「節能減碳」的作為看來,走廊越變越暗、空調越來越沒作用,但卻不見學雜費少過一塊半毛,如此究竟是假環保、還是真摳門呢?

  反觀,學校的第一招待所到了晚間沒有展覽時,燈光通明;之前「風車廣場」仍在時,燈光通明;各大樓隨處可見液晶面板全天播映學校的「主旋律影片」……究竟是要塑造學校的亮麗形象重要呢,還是多點幾盞路燈維持校園安全、保持學習空間的舒適順暢重要呢?同樣的,如果學校肯把電用在走廊、校園四週的明亮,以及舒適學習空間之營造,則請立即改善目前帶有歧視的作法!又如果學校的電力是用於塑造形象,亦請明確告知,往後不爭論便是。

  綜上所述,本人對於此二議題的訴求如下:

  一、請學校與有關單位再次協商,在沒有適當的解決方案前,反對「逢甲路行人徒步區」之設置。

  二、請警務部門嚴格執法,先維持逢甲路的合理路權;此後方能再談如何規畫相關動線。

  三、學校對於此項重大議題,應與有關單位召開師生公聽會,廣泛徵集意見後,再行討論。

  四、應將研究室視同實驗室,保障學習空間之舒適環境。

  以上議題及訴求,均明顯與本校師生權益有關,請有關單位盡快調查真相並回覆,亦希望所有回覆是具體、明確且有建設性的,最好能立即解決問題,免得大禍釀成、難以收拾。若牽涉政府部門者,亦請轉知,畢竟依照《大學法》及大學精神而言,高等院校實在不需要與政府部門妥協,如此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與身價,這時再有多少液晶面板播映漂亮的影片,也於事無補。

  嘮叨肅此!敬祝 道安!

學生查太元 寄
公元2011年5月10日

 
 

透過「掃一掃微信支付」打賞這篇文章:



將此文分享到:

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豆瓣 分享到Google+ 分享到Twitter 以電子郵件分享此文


 

2 則評論

  1. 你好,
    我是逢甲大學部的學生
    我在假日也會騎乘機車到學校
    對於逢甲路行人徒步區的政策也認為有所不妥
    正想寫信到市政府就搜尋到您這篇文章
    請問您的投訴信有相關單位回應了嗎?
    個人猜想,這種投書一定是官腔打太極式的回應…..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