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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寄給逢甲大學總務處的第二封信(修改版)

敬啟者:

  我於5月20日接獲中文系辦轉寄「人文社會學院98學年度第2學期師生座談會建議事項本(按:總務)處回應」,對其中一點回應稍有意見。請看「建議事項3:人言大樓9樓的飲水機,水量及溫度都有問題,向總務處反應時,各單位推來推去,並未處理。」回應一:「經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,而通報到它組,故錯失維修時機。造成大家用水不便,敬請見諒!往後飲水機如有故障或其他問題煩請撥打機台上的維修通報分機2356、2358,定迅速請廠商維護。」

  這一建議事項為本人提出,但今總務處稱「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。雖然我已忘記通報之具體日期,但約一個月前,我見人言9樓飲水機有異狀時,即撥打內線先到總務處事務組,事務組稱並非其業務,並幫我轉接到保管組,保管組亦稱非其業務,欲幫我轉接到安衛組,轉接過程中原本已有接通聲,但電話即被切斷,於是我自行撥打內線到安衛組,該單位曾言會處理(雖然未有顯著效果)。另外,本系博士班學姐知曉此事後,也表明曾經撥打電話通知總務處,所以實情是不但有研究生以電話通報,更不止一位。

  而今總務處片面認為「經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,此言似非事實;究竟安衛組以何種方式「查證未接獲電話」?又我確實撥打電話,甚至特意直接撥打到安衛組,若依總務處所言,是否暗示學生說謊、誇大不實之嫌?

  在此,容學生要求總務處及安衛組提出幾點回應:

  一、說明以何種方式「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?
  二、若無法舉證,請重新提出恰當且審慎之回應。

  請有關單位確實查證,還原真相。

  敬頌 道安!

中國文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
學生查太元 寄
2010/5/21

公元2010年五月20日   0 意見

寄給逢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、安衛組的一封信

主旨:本校是否能讓寵物進入?

敬啟者:
 
  我是本校中文研究所碩一學生查太元。今(5/19)日下午約六時十五分左右,我與同學晚餐後從文華創意中心進入學校,赫然發現有民眾攜帶兩隻大型犬隻進入,並解開繩索讓二犬奔入草坪中,並就地「方便」。雖然飼主立即利用塑膠袋清理,但如此行徑未免太過可惡!是可忍,孰不可忍,本校中央草坪理應是學生戶外學習康樂用地,但今日卻如此骯髒情景,教人情何以堪?在氣憤之餘,我以手機拍攝兩張照片,現附檔於本信中。
 
  另外,有同學反應,偶爾因為行程安排,需要帶寵物「路過」學校,也履遭警衛制止,但事實上隨處可見有人攜帶中大型寵物進入,又以校外民眾或本校老師居多。究竟警衛是否「差別待遇」,以身份地位視人,只要是可欺負之人就禁止攜帶寵物,而校外人士或師長就默默允許?我相信,禁止校外寵物進入是基於安全衛生的共識,但既要執法,就不應有差別之心,否則與流氓無異!不然為何獨厚校外人士及師長,而如此對待繳交學費、生活於學校的學生呢?
 
  請有關單位正視此一問題!倘若有差別待遇、執法不力,將造成本校人員的安全、衛生顧慮,將嚴重影響本校素質及觀感!或者,明定一塊地方供生物遊憩,的確能夠增添本校生氣,亦使師生及社區人士方便,但原則是要有客觀具體的法規,以及人道合理的執法標準。請明確規定相關事務之處理原則,並請嚴格依原則執行,否則乾脆門戶大開,讓牛鬼蛇神一併進入!
 
  最後,順頌 道安!
 
查太元 寄
2010/5/19

公元2010年五月19日   0 意見

想想看哪裡有問題

  理論上,進了研究所之後,可以不用管所謂「系學會」的事情,再者說,自己身份還是很突兀的;但我還是狗拿耗子--多管閒事,只因為我不願意看到號稱民主法治自由的中國臺灣省,只有無限上綱的自由,而人民卻沒有一丁點的法治素養、民主概念。

  說實話,我也不代表民主,因為我打從心裡不認為「系學會」這玩意兒代表什麼東西(雖然我擔任過幹部,還搞出不少事兒)。學生能搞自治嗎?應該可以,但成效呢?曾經有一年逢甲大學學生會產生不出候選人,後來硬擠出一名準備「同額競選」,又發現投票率可能創新低,於是乎校方開始動員喊話,希望學生「踴躍投票」,若是選舉未果,教育部就認為本校「不夠民主」。真是鬼扯!又舉例我打從心裡最瞧不起的學生議會,成天玩「程序遊戲」,就像早期(現在也有)的諸多民意代表一樣,論學問沒半點墨水,論常識一問三不知,就喜歡講究要以什麼樣程序「開會」。曾經代理出席一次系學會會長會議,搞了半天都是「上對下的政策宣導」,只不過加上了「具備正義的會議程序外衣」,就這樣稱得上民主?不止是半吊子,連二百五都不到。

  民主的根本在於法治,在於有沒有依照原則套路執行工作,就如吾師所言,要先使自己「立於不敗之地再求勝」。假若一開始的路走偏了,要說做了多少豐功偉業、幹了多少辛苦事,有誰相信呢?也是,凡是「在野」的非學會幹部都不以為然系學會,而「前朝」學長姐也會炮轟「執政」無能,似乎成了常態,但有哪一次像今天本系當屆學會搞出那麼大事情?要動員近兩百人清算所謂「政績」?講難聽一點,我在任時,上一屆搞了一筆烏龍帳,我們也是關起門來協商討論,之後快快樂樂的做事、平平安安的當同學,不是挺好嗎?或者任職學會時,偶爾也會掛萬漏一,有需要「便宜行事」之處,但只要合乎大原則之下,又有誰會對我們「批鬥」呢?

  《組織章程》是用中文寫的,中文系的學生會看不懂嗎?倘若連這小小的《章程》都不理會,將來還能合乎《中華民國刑法》或《中華民國民法》嗎?還是看準政府將來要廢除死刑,於是便「不怕滾水燙」了?

  有了法治精神,才能有「民主」,才能「行政」。很多學校的系學會成天想著「慶功宴」、「工作補貼」,不就是一種「自肥」嗎?而今的高等教育竟窩藏那麼多的「老賊」,不是很可悲嗎?又或者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個兒「問心無愧」,會不會太無知了些?就算退而求其次吧!人非聖賢、孰能無過?但總不能「嚴以律人、寬以待己」的總是批評別人,然後自己再顯擺無辜樣吧!要知道,不管是多黨選舉還是一黨專政,那都不能決定是否「民主」,甚至依靠言論自由、一腔熱血,也不能代表擁有「素養」。

  本來也不想為這件閒事多加評論,但近聞部分人士對我不滿、對會議不滿、對「真理」不滿,使我不得不跳出來嚎幾聲了。也難怪,國父設計「軍政、訓政、憲政」目標,「訓政」未完成就進入「憲政」,搞得大家只知道民主皮毛,而不知內涵意義,也真是令大伙兒手足無措了。會議上我獨裁嗎?我自認頗有「專政」思維但不至於「獨裁」,反正被稱為「共產黨」也不是一天兩天,難道要替視法律為無物的錯誤辯護偏坦,才是所謂的「行政中立、程序正義」嗎?

  良心不允許我這麼做。

公元2010年三月25日   0 意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