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思考題】有人建議將中國龍音譯為Long來代替帶有「惡龍」等不良含意的Dragon,以消除西方國家可能產生的文化誤讀,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?(朱大可主編《文化批評》第142頁。)
即便是象形漢字發達的中國,表達事物仍離不開語言、聲音的描繪。學習文字學、訓詁學時,最常舉例「芋」字,《說文解字》釋曰:「大葉實根,駭人,故謂之芌也。从艸亏聲。」我們可以想像,古人看到一個不知何物的生物,因為形狀「駭人」,發出一「亏」聲音,這一剎那的印象,成為所指這項生物的發音,近而產生文字用以表達。時至今日,閩南語的「ōo」、「ōo-á」仍保留其中趣味。
然表達是否準確、解讀是否符合原意,便事在人為。語言是文化符號之一,有層次之分,若將文化分成不同層次、時空的「公約數」,則有適用於全人類的、或限於某地域的。如「中國」一詞,拉丁文記為「Sinae」、古梵語為「Cina」、英德西為「China」、法文為「Chine」、丹麥為「Kina」,又日本作「支那」(シナ),從本源上來講應該是一樣的,既指某一個國家,亦能從語音上找到相近關係。但在眾多不同的稱呼中,我們經常對於日本稱法頗有意見,認為那是一種「蔑稱」,又實際上的確有一部分日本人以此作為輕視中國的辦法,於是一些中國人發起抗議、抵制、排除,要求他們以「合理」的辭彙描述我國。但從人性上說,這樣的想法並不實際,因為瞧不起中國的右翼日本人(乃至全世界反華人士),並不因為中國是否叫「支那」、或叫秦漢隋唐,而停止鄙視這個所指;又本來不以「支那」作為輕視中國方法的日本人,看到中國人一生氣,可能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說日文了。
類似案例,還有南韓的首都──「首爾」。早在1394年的李氏朝鮮王朝,即將該處定名「漢陽」並遷都至此,又在1945年才就古名新譯方式定成「漢城」,按道理說是歷史淵源頗深、文化底蘊十足,又可以想像李氏王朝建國遷都之時,必然有以「文化傳承者」自居的心理,方認為自己的小朝廷有「漢風」,值得宣揚故取名捧之。但到2005年,時任市長的李明博卻認為「漢城」一詞不能彰顯朝鮮是一個獨立民族國家,便通令漢字文化圈各國,將城市名稱漢字易「漢城」為「首爾」。但事實上,「首爾」一詞是「서울」轉拉丁拼音「Seoul」而來,並未改變語言本意。值得注意的是,五百年前朝鮮人認為值得驕傲的名稱,卻在時空的演變下,成為該民族願意拋棄的垃圾,這足以顯示任何語言只能代表剎那間的印象,並不能真正永恆長存且準確無誤地解讀任何所指。換言之,一個能指既能從好變壞、或反之從劣變優,並不足以我們常掛念嘴邊、憤怒跳腳。
以上案例並不影響我們對於語言的使用,即便許多詞彙、說法已經跨越了幾百數千年的時間,在透過明辨事理、考訂分析之後,仍能解出一二來。但既說到事在人為,便不能不考慮我們究竟是否真正客觀地解讀各種符號,前面提到反華人士不會因為稱呼這塊土地叫「中國」而非「支那」,就不宣揚這是個可惡的國度;又南韓首都叫做「首爾」而非「漢城」,也無法改變少數大中國主義者對於朝鮮半島是「從屬國」的刻板老舊印象。是故,除語言本質具有剎那印象的意義外,我們更應該思考究竟怎麼建立合乎情理的解讀態度(無論是內在或外在),才是最根本的。
回到主題「龍」與「Dragon」的議題上。這兩者只是不同民族的符號,它們所指相同嗎?《說文解字》釋「龍」曰:「鱗蟲之長。能幽,能明,能細,能巨,能短,能長;春分而登天,秋分而潛淵。从肉,飛之形,童省聲。凡龍之屬皆从龍。」又《牛津字典》「Dragon」詞條寫:「(in stories) a large aggressive animal with wings and a long tail, that can breathe out fire.」(按:原有二義,但另一義明顯無關,略。)從這粗糙的比較,發現兩種文字符號的所指,根本上即有不同,「龍」比較像長形的爬蟲類,能飛且頗為神奇,具有與自然相關的特異功能,至於是否真實則曖昧不清;「Dragon」除了巨大、有翅能飛以外,主要還能噴火,但確定是虛構的、出於故事的。西洋對於噴火龍的印象是可惡的、致害的,在此不深談;但中國對於「龍」的印象呢?筆者在蘇州博物館看到唐代的「龍」形金鎖片,發現當時的「龍」反而有點像「虎」,總之就是具有權威、力量的生物,隨著時代的演進越發長條、張揚,但均多帶有吉祥平安、權威力量之意。宏觀看來,歷史上對於同一種事物有不同文化解讀,本屬正常,何況「龍」、「Dragon」原本所指即有出入,怎能要求西方文化人民,能完整無誤地理解我們的「龍」呢?
↑蘇州博物館「龍」形金鎖片,可見早期龍之形象頗似虎。
臺灣高山族有敬蛇習俗,但漢人常視蛇為五毒之物,是否也意味著原住民必須使漢人換一種說法,一塊兒敬仰蛇呢?又或漢人要強力拓展文化霸權,使原住民也認為蛇是害蟲?從這個角度看來,旁人應無權決定我們崇拜之物是否合宜,又我們亦萬不能干涉他人崇拜自由。在「最大公約數」的普世文化底下,應當存在許多大小不一的次文化,是某些地域民族專屬的,有其深刻內涵,不宜抹去。我們應當思考怎麼樣保留適當文化讓他人「理解」而非「接受」,相對的也要「理解」他人適當保留的文化,才是正道。筆者又曾在東臺路古玩市場,看到一種仿古龍形銅雕,下兩爪似腳著地、上兩爪張揚,全身筆直卻似走非飛,頗似迪士尼卡通《花木蘭》裡的「木鬚龍」,顯然是被「西化」過的「偽中國龍」,此物用以吸引或坑騙外國人引起注意,甚至掏錢購買。這種作法,才真正是抹煞中國文化的元兇,不必等外人鄙視、自己早已踐踏許久。
↑東臺路古玩市場有許多明顯吸引坑騙外國人的偽古物,已經逐漸喪失中國元素而迎合外國人想像。
至於應該怎麼使「龍」與「Dragon」產生連結呢?筆者認為不必改之,因為這些符號本來只是對於某種特定生物,在剎那間印象而產生的語言表達方式,且一定會隨著時空不同而有調整。舉樂器為例,西洋長笛「Flute」,本為木製無鍵,後為銀製有鍵,但名稱不改,待短笛發明後再稱之為「Piccolo Flute」;當中國樂器端到世界上時,確實有譯音稱呼者如琵琶(Pipa)、二胡(Erhu),也會選擇相近的樂器加以解釋(如Chinese lute、Chinese violin),然如果有相似可直接運用者,則於既有語言符號上加以擴張,更為明瞭,如中國竹笛一般即稱「Bamboo Flute」(視情況再加單詞補充解釋)。以上翻譯稱法,皆以方便為原則,也避免使不懂中文的洋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。倘若中文萬物皆用漢語拼音寫成「好像是英文的羅馬字」,那還叫啥英文呢?又若萬國均如此,還叫作「翻譯」嗎?豈不是故步自封、閉門造車嗎?
語言本來就是溝通工具,雖然因其地域時空不同有許多解讀方式,但從實用角度來說的確就是人與人溝通的工具。如果大伙兒約定俗成,能在「信達雅」的基礎上以「Dragon」翻譯「龍」,甚是方便。不同語言代表相異文化,本來就難以將能指、所指完全準確吻合,而除了依照本地解釋之外,也得考量外地情況,不能一廂情願地以我為尊。況且,自古以來「龍」字便不僅「Long」一種發音,如方言有稱「Ling」者,甚至《說文解字》還保存「龗」(龍也)字,倘若一味地用漢語拼音去替代西方語言,不但外部說不通,連民族內部也是一大矛盾。要使外人認為中國人的「Dragon」是吉祥的、善良的,那麼應由中國人自己去營造這樣的形象,如果我們自己只能造出迪士尼的「龍」,又要怎麼使外人理解呢?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的形象,是不好端到檯面上給外人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