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文刊登於《東方早報》2015年5月5日「上海經濟評論」。)
//
一位好友就讀閔行某師大音樂系聲樂本科,因即將畢業,打算舉辦一場個人獨唱會,作為這四年來的學習總結,與師長、同學、好友分享喜悅。她欲申請在系上新落成的音樂廳演出,這座新廳屢次在學校廣告文宣上出現,也是校內音響效果較理想的場地,可實際一問,沒想到學生使用此新廳演出是要繳費的,每場次要價人民幣8千元!若不想花大錢,只能將就在音響乾癟、裝潢簡陋的小廳演唱。一名本科畢業生,哪有辦法花如此經費在租借場地上呢?更何況,舉辦演出,除場地設備以外,還有許多其它開銷。
這幾年,大陸的劇場建設飛速增長,許多城市為打造文化政績,紛紛改建或新建豪華亮麗的大劇院,最好是投放在都會新區,既大氣又顯得有格調。有趣的是,我從未在大陸劇場的官網上,看到場地及設備的租賃費用,換言之,這些劇場在經營上都未做到「明碼實價」。在知乎、百度幾個網站上,見網友討論大陸劇場場租費用,稱廣州某音樂廳小廳場租費用是人民幣1萬5千元、大廳為3萬元,但也有知情人士稱小廳場租其實是1萬5千至2萬元之間不等、大廳為5萬元,由此可見,劇場或許未提供統一價碼。在上海,我聽幾位樂界友人言,若假浦東某藝術中心舉辦一場演出,場租要在人民幣10萬元左右。聽聞這些小道消息,感到不可思議,原來想要一登大雅之堂,所費不貲呀!
臺灣劇場設施場租相較於大陸情況,則顯得親民很多,租賃規則與價碼也較為公開。目前全臺體制最完善、設備最先進的演藝設施,莫過於位於臺北市的「兩廳院」,他們人員編制充足,也花費許多心力在策辦、引進高水準的藝文節目。「兩廳院」的租金大致是這樣的:若要在假日晚間於戲劇院舉辦一場演出,場租約合人民幣1萬7千4百元,至於裝臺綵排費用,每個時段(3小時左右)收費不足人民幣2千元;又若在音樂廳以同時段舉辦演出,則收費約合人民幣1萬9千元,裝臺綵排每時段則收費約1千3百餘元。前述費用,包含管理方的4至5名劇場技術人員、基礎舞臺燈光音響設備,及梳妝休息室之使用。
不過,可不是每個人捧著幾沓鈔票,就能登上「兩廳院」舞臺,「兩廳院」有著全臺最嚴格的節目審查機制,檔期需提前一年登記,若個人演出,演出者須年滿20歲、曾在島內外公開演出並擔任主演;若團體或學校演出,則需為島內或WTO成員國登記立案之藝團,或設有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才能申請。申請時得準備充實的佐證資料,說服評審委員該檔節目多有藝術水平,最好還附上影音檔案,經過層層審核,將節目劃為三等級,擇優排入檔期。我認識一位臺北的指揮老師,他指導的大學樂團好不容易申請上「兩廳院」檔期,能在音樂廳演出,可惜因颱風來襲必須延期辦理,但因為已簽署訂場合約,節目曲目完全不能更動,而團內學生樂手卻時屆畢業、人手短缺,使得校方差點面臨違約危機,後來臨時號召校友支援,保障演出內容與水準,才解決難關。
對一般的表演者而言,申請「兩廳院」是實力與人品的競賽,機會可遇不可求。那麼在一般城市中的劇場,租場成本又是如何呢?以我家鄉臺中市為例,較著名的「中山堂」是一座1665位席的綜合劇場,有樂池、品字型舞臺及歌劇演出用的U型天幕、背照幕,隸屬臺中市文化局管轄,是臺灣中部的重要劇場。若要在「中山堂」舉辦晚間售票演出,場租僅約合人民幣6千元,並有基礎燈光、音響可用。而裝臺、綵排的費用,每時段僅需繳納原時段正式費用的五折,即約合人民幣1千8百元至3千元不等。若欲使用鋼琴,可以花1千6百元向館方借史坦威、貝森朵夫等名牌琴,若預算不夠,也有免費的山葉琴可供彈奏。
說到這裡,似乎發現有趣的事情了:在臺中市的重要劇場公演,貌似比起在閔行某師大唱唱歌還便宜呀?
實際上,臺灣大多數的劇場,都是文化部表演藝術中心、或各縣市文化局的附屬機構,作為公共文娛設施而存在,並不像大陸的劇場是面向大眾娛樂、菁英享受的消費型設施,這樣的好處當然是能夠降低策演成本、推廣高雅文化藝術,但隨之而來的,就是必須從其它方面斤斤計較了。例如臺灣許多縣市文化局管轄的劇場,並沒有配置專業的禮賓人員,而是招募「志工」擔任基本的驗票、引導工作,劇場僅配有幾名技工及設備技術人員。而這些擔任禮賓工作的志工們,資質良莠不齊,服務流程未嚴格依照標準,其服務品質不能與大陸幾座劇場的禮賓人員相提並論。
另一方面,每年臺灣教育部與文化部,及各縣市政府文化局,補貼大量經費,在劇場設施的運營上。臺灣著名樂評人焦元溥,就曾經批評島內演藝經紀公司,引進國外著名藝團、劇目到「兩廳院」演出,場租已經由政府補貼、成本相較於外國便宜得多,但販售的票券最低價,卻幾乎與某些樂團所在國舉辦的音樂會最高價票券一樣!認為這是拿島內人民的納稅錢,圖利演藝經紀商。
弔詭的是,島內大多數的藝術家或藝團,仍覺得臺灣多數劇場租金頗高,且因劇場數量不夠、難以安排檔期。又由於劇場是政府轄下的一個機構,只提供租場,並視當年度預算引進幾齣節目,不需要顧及票房盈收,所以除臺北這樣藝文活動頻繁的城市外,其他縣市的表演藝術氛圍,並不如大陸沿海大城熱絡。再因為新劇場建設緩慢,使得既有設施因頻繁使用,折舊老化,就連「兩廳院」音樂廳使用的名牌鋼琴,也因為年久失修、出現琴音始終不準的國際笑話。此外,各地議員缺乏相關知識,認為蓋一座綜合劇場,比單純蓋音樂廳划算,總想不論什麼場地,加四片反音板就可以舉辦音樂會,使得臺灣許多劇場功能性不佳、專業度不足,節目演出多受限制。林林種種的現象,也算是臺灣劇場低成本運營之下,一些後遺症吧。
靈機一動,我給朋友一個建議:乾脆藝術走入民間吧!南京東路、人民廣場,將歌聲獻給廣大人民。喔,對了,前面放個碗,或許不用花大錢租劇場,還能掙點外快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