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兩岸劇場秩序文化差異

(本文刊登於《東方早報》2015年8月18日「上海經濟評論」。)

//

  近日,上海一群樂迷,為上海交響樂團音樂廳的管理問題,於微博上爭論不休。起因是一位觀眾欲帶雙肩包入場,票券上未載明不可,但臨到現場,被工作人員制止,並出示現場公告的一份「觀眾須知」為據,可也有其他觀眾反應,只要是單肩包,無論有多大,都可以帶入場。

  5月29日,上海弦樂四重奏於「餛飩皮兒」內小廳的演出,也發生少數觀眾攜帶幼童入場、製造噪音影響他人觀演,並在一片吵架聲中,事主一家被多數觀眾以「鼓掌」轟出場外。此外,場務禮賓人員在不適當地時機於演出進行中安排遲到觀眾入場、只顧「須知」規定而不勸阻實際影響他人觀演的觀眾,被樂迷們視為不可思議,有網友稱:「餛飩廳開張不到一年,造出來的話題趕上東藝十年」。

  2006年,筆者第一次在北京觀賞先鋒戲劇,之後每年只要到大陸,就盡量在所待城市觀看劇場演出,今次在復旦交流的這一學期,筆者也安排了二十餘場觀演行程。最初幾年,對於大陸劇場秩序問題並沒有深刻的印象,但自近五六年始,發現劇場內的秩序越來越失控,甚至許多時候令筆者感到無法忍受。

  首先是觀眾於演出時聊天。我很納悶,為何許多人要花費金錢,進劇場聊天呢?尤其是民樂、戲曲一類的節目,彷彿時光倒流、回到茶館,嗓門扯開了就止不下來。為此,我曾經在不同城市、不同劇場,勸阻周圍因交談而製造噪音的人們,可換來場內寧靜的破壞者白眼對待。筆者最近觀賞的一場交響合唱演出,作曲者竟也在觀眾席與友人聊天,若自己的作品都不認真對待,怎麼奢望一般觀眾耐心觀演呢?在臺灣的劇場,觀眾並不隨意交談,甚至演出進行中不敢咳嗽、噴嚏,即便是身體略有不適,大多都會忍到樂章之間或中場休息才「放肆」一下,若實在憋不了,會盡早離場,到大廳調適。

  其次是場內攝影問題。當前的社會,已經成為屏幕時代,人們不大愛用眼睛觀看真實世界,卻喜歡透過幾吋方屏間接感受。觀演時拍照、發朋友圈(打卡),兩岸劇場都有存在,不過大陸劇場內的情況比較極端,許多觀眾會長時間地拍攝,或者頑固一點從未消停過。

  臺灣的劇場內,觀眾比較保守,大致會在開演前後、樂章中間及結束謝幕時偷偷拍照,且都低調、悄然地進行。大陸的劇場管理方為避免觀眾拍照影響他人觀演,禮賓人員經常會使用激光筆照射,提醒觀眾不應拍攝,不過這種方式也有缺點,當操作不穩時,就會在暗黑的劇場空間裡,看到強烈激光橫來掃去,頗干擾正常觀演。又近日針對上交廳的微博評論,指出個別禮賓人員在正常情況下,竟視激光筆為玩具,無聊時就照一下自己的腳、一旁的椅子或牆壁,也是不妥的非專業行徑。

  再來就是大家最為關心的「熊孩子」問題了!幾年前到上海音樂廳,觀賞上海民族樂團的演出,曲目好、演奏佳,但場內鬧得不可開交,有許多明顯未達入場資格的幼童,在場內哭鬧、嬉戲、玩耍、喊叫,後來我們幾位同學在中場休息時,詢問禮賓人員為何不控制,或阻止幼童進場,得到的回覆是:「因為他們都買了票了……」

  臺灣的劇場大多是公立設施,執行規定比較嚴格,以往只要年齡未滿或身高不夠,一律不得進場,畢竟政府管轄的文娛場館不需倚靠票房維生。但是,臺灣近年也為「孩子究竟能不能入場」這類問題所苦,畢竟現在社會多是精緻家庭,有時家長想參與文藝活動,總不好把幼童單獨擱在家中吧?於是家長攜帶孩子進入劇場的情況日益增加,相關規定也不斷放鬆,只是要怎麼取得兩者平衡,就考驗劇場經營者的智慧了。

  所以,現在的臺灣劇場界,開始了兩種實驗:其一是「兩廳院」於大廳休息處開辦「藝閱空間」,擺設童書、畫具、影音裝置等,只要場內幼童待不住,經禮賓人員指引,即可由家長帶入該空間,由專人照料,接受一些與文藝相關的娛樂活動,家長亦可回到劇場繼續觀演。

  其二,是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,設立「親子包箱」,透過隔音及聲音再現技術,在正常席位以外,另設獨立空間,供家長攜帶小孩前往觀演,雖然獲得的聲音不是劇場原聲,但這時幼童發出的各種聲響,不會影響場內大多觀眾。

  除此之外,部分劇場在節目預告明確記載哪些節目不准孩童入場,將是否開放幼童入場的權限交由演出者考慮,並規劃親子保留位,將家長與幼童的位置盡量靠近出入口處,以便必要時隨時離場,不致過度干擾他人觀演。

  當然,臺灣部分劇場的管理也有問題,多因死守書面規定、不會變通造成笑話,與近期上交廳的紛爭類似。

  筆者曾經赴臺中葫蘆墩文化中心觀賞民樂演出,但因演出時間太長,回市區的班車有限,所以在聽完第一首返場曲之後,與友人先行離場。欲推門離開時,發現主要通道大門由外往內鎖住,目的是為了不讓觀眾隨意出入場,可是忽略逃生安全等考量,非常危險。後來經志工指引,從另側門繞場走出,另一名志工卻用極不友善的語氣問:「怎麼沒聽完再走?」似乎沒待到最後的觀眾,文化水平都低。臺灣的劇場,大多招募志工擔任場務,又個別志工認為自己沒薪俸、義務幫忙,便為所欲為,這對大眾觀演體驗來說,是大打折扣的。

  微博上,也有一批儼然菁英,譴責抗議者應該遵守上交廳的規定,認為惡法亦法、不高興可以不要來。其實,劇場相較於影院、茶館,更多了一份「公共」的價值,它引導大眾前往文藝之路,需教育觀眾如何正確地品味節目,也應盡可能地滿足觀演者的需求,畢竟劇場提供的是「服務」,而不是「管制」。臺灣、香港的劇場,門口不設安檢,觀眾可以從容地拿張戲票,優雅邁入場中,如有疑似不妥特例,才由禮賓人員或志工好言規勸,一般來說也都能圓滿解決。

  北京國家大劇院,門口一層層的安保檢查,破壞建築師設計的理想通道,上海大劇院、上海音樂廳階梯下的鐵欄杆,使觀眾與劇場的距離更遠,必須等到時間逼近,才開閘放人、趕忙入席!這是觀賞演出?不,對筆者來說,這比較像搶搭春運綠皮火車。

查太元

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