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4年11月7日,我搭火車到彰化田中教課,進到教室後,看了一封電郵,心情著實不好。嘻嘻哈哈與學生交談之餘,還要隱藏憤怒、失望、噁心及悲痛的感受,想著如何不要讓這些負能量溢到單純天真的國中教室中。正巧,交付給學生的課堂作文,題目是「難忘的一天」,而這一天卻也令我難忘。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知道自己在逢甲大學中國文學系讀書,是拜「恩澤」所賜,所以我應該對所有師長的各種意見稱讚表揚,而不是以下犯上,破壞皇城內的和諧,即便某人的要求有多麼不講道理。雖然我沒能力自付學費,每學期付的新臺幣四萬七千元,都是家父所掙,但若是皇恩浩蕩,應該不用我們家這十年來投入近百萬才能享受吧!上學期我因《黃河》音樂會到復旦交流,還因為規章制度,我們家額外替我多交了一學期的學雜費才得以成行,怎麼到了某人口中,就變成是他「極力爭取」而來的呢?如果學校認為我不夠格,未達標,把我審查資料斃了就是,何必對我「開恩」?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知道先潑髒水的人能形成佔據有理一方的假象。在某人口中,我是「爛人」,「被寵壞」……十惡不赦、罄竹難書。也不想想,當初叫我做事時,滿嘴的「優秀系友」,不打草稿就講出來!我在上海促成音樂史大事,便錦上添花要我寫新聞稿,至今還掛在系網頁美其名「本系亮點」。本來一付理性青年學者的樣貌,怎麼也開始學會紅衛兵式的扣帽子、寫黑話、潑髒水呢?某人敢不敢說出是究竟何方神聖講我被「寵壞」?又我究竟是被哪個人「寵壞」?我願意當面對質,看看究竟是我被「寵壞」,還是有人頭殼壞!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知道「承諾」是不必要兌現的,而且不限政客,杏檀教員亦可為之。某人不斷跟我說:不應糾結在去年的「承諾」,如果有變數,難道不能改變嗎?是,當然可以改變,所以我們依著改變做了最後不得已的決定,然而某人卻不高興了。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知道教師是可以無下限陣壓學生想法的。「老師說的話不一定是對的」,這應該是常識了。況且某人在剛進本校任助理教授時,還分享給我許多1989年《中國時報》報導天安門事件的剪報,我保存至今,怎麼如今搖身一變,當自己承諾無法兌現時,就擺出「我是老師、你們是學生」的姿態呢?第一,學生有意見是應該要表達的。第二,我在處理某件事時,身份就是某單位的理事,跟我的學生身份,一點干係也沒有。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知道自己的態度是擺爛的。如果我要擺爛,為何還要帶著總幹事,特地登門拜訪,詢問意見,然後再來個回馬槍呢?這邏輯上完全說不通呀!
我有很多缺點,自己也都知道,也受過很多師長朋友的幫助,也可能確實我就是個爛人。但如果在這樣的「身份背景」下,提供一些意見,就被只存在一人大腦中的所謂「邏輯」否定,並且被抹黑、污衊,那我當然是不服氣的。捫心自問,我一直都是很講道理的人,對待總務處、對待校長、對待市政府皆如是,任何的投書難免主觀,但裡面充滿著各種論述與證據(或許受李敖文風影響),至少不是那種通篇鬼扯的造謠黑函,難道只不過說了幾句真話,就可以被片面打壓成「爛」、「被寵壞」?
退一萬步說,我是不是優秀系友,或我是否被寵壞及夠不夠爛,與事情的道理對錯根本沒什麼關係,相反的,站在道德高點(姑且不論某人有沒有資格站在高點),憑藉師長身份壓制學生,認為學生所受的一切都是恩賜,這才是充份表現出其行事作風很有問題吧!即便如此,他還是要指責別人違背行政倫理、不瞭解學術邏輯云云……
為了應付評鑑,張口稱呼「我們」,現在太平盛世要講道理,就變「你們、我們」,殊不知,某人的「職務」有名譽會長銜,其身份也足以成為一般會員,本就應該參與其中,而不是像當年國府對待杜月笙一樣,當夜壺用完了嫌臭就踢掉,說這一切都是你們的問題,自己辦事能力不佳、心態不正別賴人……
嗯,某人那些言語最後都屬於玩笑話性質,都是「兄弟之誼」的「建議」,但我不想開玩笑。又我才知道,原來「學生」的「個人意見」是不值得回覆的。好吧,不回就不回,卻又說我們不願意與某人討論,在沒消沒息的情況下,某人卻派其部屬打電話要求活動辦理時間,這到底是誰一廂情願呢!
難忘的一天,我終於又得罪一名老師,與之前那位我得罪的一樣,他們都說我爛、沒倫理、牽別人的鼻子走。有人說我衰,每次都招惹到這樣的貨色:有人說我幸運,兩三句實話就把他們的假面具撕下。要問我的心情如何?坦白說,欲加之罪,難免心碎,在這所離家不遠的學校待了十年,一直都是快樂大於悲哀,如今發生此事,雖有難過,但只能想想艾青詩句寥以自勉:「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?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。」
趁學生寫作時間隨便說點什麼。不說了,我要盡可能當一名好老師。
哇哇哇,沒想到你滿腹苦水,我竟還說你最愛五六,真是罪過罪過。。。。
知道就好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