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十八日,是西屯區役男抽籤的日子。身為中華民國役男的我,接到通知,要我在當日早上九點在西屯區公所大禮堂抽籤,其實流程很快,抽籤一下就結束了,一點兒也不新奇刺激,但當我繳交資料時,我失去了平常的禮儀道謝,服務人員也不敢正面看我,咱們始終保持的尷尬且不自然的面容。
為什麼呢?我想是大概上週才投訴過他們的緣故吧。
承蒙西屯區市議員吳春夏先生,西屯區長、區公所兵役課長、市政府民政局兵役科員等諸位長官的關照,之前的事情「理論上」「應該」可以獲得比較圓滿的解決,且區公所的兩位主管態度多麼的和善,我心想著事情解決後,應該發一封「褒揚信」給市政府,取消之前的控訴,轉為佳獎鼓勵。
孰料,他們又出包了。
替代役男相當溫和地接過我遞交的護照及「委託書」(他們沒有格式,是我依應用文常識繕打的),沒幾分鐘後卻面有菜色地對我說:「還需要各申請人的戶籍地址才能申請。」這可怪了,全臺灣電腦大連線,輸入身分證字號不是可以就可以查到嗎?無奈這位役男說:「我們的系統只能查西屯區。」
唉!我不止一次跟他們說過,這些團員來自四面八方,不全是西屯區民,又現在期末考剛過,大家都回老家了,叫我怎麼調查?更詭異的是,上週為何不講?
他們很想說服我,「委託書」要註記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,但上週就是有人跟我說「委託書沒有格式」(我心知肚明這是有問題的,因為市政府跟我說有格式,只是課長與區長一方面認為「不用委託書」,另一方面認為「我繕打的權宜版委託書可以用」),為何今日又冒出「戶籍所在地」這個「格式欄位」要我寫呢?火大!
又有一位女課員,可能是覺得我的陳情書寫得太明白了,冒犯到她,竟對我說:「不要針對我嘛!」怪怪!我吃飽閒著到處找人吵架嗎?這位女士何名何姓我一無所知,還能夠「針對她」?多麼無情嚴厲的指控啊!
萬幸,在區公所與市政府戶政系統的聯絡下,便宜行事地完成了這「役男出境申請」的任務,兵役課長笑臉送走了我,我也回報了感謝之意。但是,這樣的行政流程難道正常嗎?
改朝換代有何用?這些基層的辦事人員比皇帝老子還要爽快。上頭的人一個接一個換,辦事的公務員卻八風吹不動,你搞你的政治,我摸我的渾魚,真是「和樂融融」是也。聽說,學校裡也多的是這種人,難道這麼沒有上進心、羞恥心,一定要等到別人發飆了,才肯收斂嗎?
只能說,恨鐵不成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