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談臺灣攤販

  2015年11月,母校因為一件小事登上新聞版面:幾年前,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宋耿郎,繼續進修博士班時,因遇離婚等挫折,返回臺中豐原老家,沉澱思考,後打定主意中輟博士課業,改設攤販賣起炸雞排!此事經媒體報導後,被臺灣巨賈郭臺銘批評:「博士生出社會賣雞排,浪費資源」,引起島內輿論一陣爭議,宋君索性將攤位命名「博士雞排」,趁著一波免費的廣告效應,業績扶搖直上,加上宋君頗諳為商之道,分店接二連三地開張……

  「博士雞排」在幾年前,就曾於逢甲夜市開設分店,但宣傳力道不夠、利潤不如預期,撐不到半年,就關張大吉。畢竟在逢甲夜市那樣「一級戰區」,要能將攤販經營得紮根牢靠,並不容易。某日,宋君於社交網站上宣佈,「博士雞排」將再度進軍逢甲,重新插旗,並且向逢甲學生發佈「徵才」信息,招募人手,宣稱將至少給付員工月薪NTD$30,000元。

  未料,在眾人的留言內,有一位房屋仲介店長的話語,格外引人議論:「炸個雞排的專業竟然價值三萬,真不知道叫小孩念逢甲幹什麼,啊不過就只是個分數不高的私立大學!」此言一出,我校學弟妹們群情激動,同表憤慨,立馬以多數優勢發表反擊留言帖,使唯恐天下不亂的臺灣媒體再度關切,並且將之報導。

  這位房仲店長,在鏡頭面前仍不認為言語有何問題,然而她的論調,硬生生血淋淋地凸顯三點最為敏感的議題:一、從事餐飲業攤販,就是低下身份不應該月薪領NTD$30,000元。二、大學畢業,不應該去從事這樣的行業,否則是大材小用、高成低就。三、若執意去做炸雞排工作,便應證出私立大學程度很爛、出路不好等刻板印象。
但是,似乎很少人深入探討,到底臺灣攤販行業究竟是個什麼現象。

  臺灣主計事務部門,自1988年開始,每五年進行一次「攤販經營概況調查」,其調查項目日漸詳細嚴謹。從量化數據看來,臺灣地區的攤販數量,每年有增無減,從1988年登計在案的234335家攤販,到2013年最新數據調查的318,796家,整體成長約四成,其中,1993及2003年,各成長近一成,前者係臺灣政治事件頻發、社會相對浮燥之時,後者則有SARS重創臺灣經濟。

  臺灣的攤販業主,從1988年調查的311,190人,到2013年最新數據調查的491,883人,成長近六成,若再算上各攤聘請的員工,全臺攤販從業人口佔總就業人口約4.47%,其實並不算多。觀察最新數據,這些攤販從業人口中,女性業主竟然佔五成四,超過一半,而男性業主僅有四成五。但根據調查報告顯示,男性業主相較往昔,有緩增趨勢。

  隨著臺灣教育普及,尤其是廣設高等教育院校後,臺灣攤販從業人口的學歷也有上升現象。1988年,臺灣攤販業主的「主力」,大多是以小學畢業或肄業人口,佔全體業主近六成。2014年最新數據調查,多數臺灣攤販業主的學歷,為高中或高職畢業,有120,774人,佔全體業主近四成。而大專院校或以上文憑者,亦有36,921人,亦有一成。

  那麼,這些業主為何要選擇以擺攤謀生呢?據調查報告顯示,以2013年為例,僅有將近三成的業主,從事攤販營生以前並無工作,以擺攤為「創業」起點。另外七成,其實過去曾有入職其它行號,或許是因薪資待遇不理想、企業裁員解聘,或其他人生規畫等,轉換跑道。這些轉職人士中,前職行業前三名,依序是批發零售暨住宿餐飲業、製造業、其他服務或公共行政業,且大多數為基層受顧勞工。

  以臺灣本島北中南東四個區域而論,臺灣的攤販大多集中在北部,尤以新北市、臺北市最多,其次是南部(集中於高雄、臺南二市),再者為中部(集中於臺中市),東部及離島攤販最少。顯見,越是都市化程度越高的地區,越容易吸引攤販進駐。

  有些大陸的朋友,總說臺灣的小吃多、美食多,我雖不一定認同,但事實是臺灣大多數攤販,的確以販售食品、小吃、生鮮蔬果及肉品為主,若將所有飲食相關攤販數量加總,大約佔全體總攤販數的七成六。緊追在後的,有成衣布料、飾品及隨身用品等類別,即大陸謂之小商品。

  許多人會關心,在臺灣從事攤販業,有賺頭嗎?根據2013年調查報告之數據,臺灣平均每攤位全年營業收入,為NTD$551,004,219元,利潤率約佔31.94%,獲利較五年前成長5%,利潤率則較五年前略漲0.79%。可見,即便營業額有所增加,攤販業主及員工們的實際收益,並沒有太多改善,這與許多商業區的租金大幅增長有關。以逢甲大學週邊商圈為例,一處大約二平方米的露天攤販位置,管委會每月收取約NTD$50,000元左右租金,若是建築店面,則又增長五到十倍不等。攤販業主們的內心期待,是希望月收入達約NTD$37,000元,實際平均月收入則僅有NTD$32,000元。

  雖然,臺灣的攤販數量增幅已漸放緩,貌似遇到瓶頸,但也只有7.28%的少數業主,想盡快改行他職,主因是從事攤販業較為自由、或業主未具備其他技能。就臺灣當局而言,攤販行業年度生產總額,佔臺灣GDP僅1.68%,規模並不大,又有許多交易行為並未確實報稅,如何善用攤販文化及資源,真正拉抬景氣、活絡經濟,或許是有關部門要費心思考量的。

  臺灣沒有城管,對於部分佔用道路等區域的違規攤販,則由警察依據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〉、〈社會秩序維護法〉等規章,開單告發,處以罰鍰,情節嚴重者才沒入營業設備。不過,為避免引發誤會糾紛,臺灣警察一般不採取強硬措施處理違規攤販,甚至2015年10月時,臺北市警察取締違規情節較重的攤販,是以「好意」邀請攤主們至派出所「泡茶聊天」,變相令攤主暫停營業。(若不從,則再開單罰鍰,故攤主們只好配合。)

  如此看來,攤販行業的競爭激烈、阻力重重,加上大環境變化,生存亦趨困難。但換個角度想,職業不分貴賤,合法地以攤販事業糊口,不也是給一些飄流在茫茫大海的人們,暫時有所依靠嗎?我曾在學校附近,見過一家賣義大利麵的攤販,用數年時間,累積人生第一桶金,終於擁有了自己的店面。

  翻閱理性的數據也可知曉,隨著時代的進步,攤販業不再是過去低學歷人士的專利,而是人人皆可親近之。加上攤販平均月收入,與「博士雞排」號稱給予的NTD$30,000元薪酬,已然超出臺灣大學生最低月薪標準(NTD$22,000)了。再捫心自問,有時逛接遇到些有意思的攤販,買點小東西、喫些小食,不也挺放鬆快樂的嗎?自視甚高地看不起攤販業,是相當不應該、且觀念該要修正的。

  附:逢甲美食地圖(2010年夏季版)

查太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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