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新興宗教問題

  2017年5月13日,法輪功於美國紐約舉辦「世界法輪大法日」遊行,慶祝法輪功「傳法」二十五週年。是次活動,有數名法輪功學員,身著臺灣阿里山鄒族傳統服飾,手持「法輪大法在臺灣阿里山」字樣布條,表達世界各族人民「修煉」法輪功的景況。孰料,阿里山鄒族群眾得知消息後,引發強烈不滿情緒,向臺灣法輪大法學會表達抗議,認為法輪功侵犯鄒族「傳統智慧創作權」。5月22日,臺灣法輪大法學會派遣代表至阿里山鄉公所發表聲明及致歉,承認舉動造成冒犯,但據臺灣原住民電視臺報導,鄒族人士多認為所謂「道歉」缺乏誠意,可由於尚欠法源依據,「只能」選擇諒解。

  法輪功自1994年傳入臺灣以來,從最初的一萬名名成員,到如今數十萬規模,不容小覷,可法輪功在臺灣的定位,始終模糊。據網絡消息指出,法輪功曾向臺灣當局「內政部」申請宗教團體登記,但因教義模糊不明確,故未成為立案許可之新興宗教,加上法輪功自稱成員僅依靠氣功打坐「修煉」,不全然有宗教屬性。但是,在臺灣的社會氛圍下,宗教組織並不一定要依法登記才可活動,甚至不一定必須登記為宗教組織,例如自1990年代由宋七力(本名宋乾琳)主導的「大日宗」(宋七力宣稱有分身術,以兜售法相牟利),則將協會登記為「社團法人」,於臺灣行政事務部門的宗教資訊網查無資料。

  即便合法登記,一般情況下,臺灣當局也不干涉各宗教組織之教義內容或宣傳活動,例如妙禪主導的如來宗(登記為如來實證基金會),宣稱有九萬信眾,且因感應起乩、膜拜教主、介入大學社團、集資牟利等事件,引發臺灣輿論熱議,可從未有公權力介入制止。且前述之宋七力案,臺灣司法部門曾展開調查審判,臺灣最高法院終於2008年以「宗教自由」宣佈宋七力無罪。在現代化的社會裡,「邪教」成為一種很難掌握的相對性概念,不同政經體制、不同價值觀,就會對宗教是否有「邪」產生差異認定。更何況,在當前浮燥不安的社會環境下,各種新興宗教自然盛行,趁虛填補人們空虛心靈,倘若不嚴重違反法律,也難以扼止其活動。更何況,在臺灣信仰新興宗教的,有不少高知識分子、政經人士、社會名流與演藝明星,例如: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錦華是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,臺灣歌手江淑娜及加拿大音樂工作者馬修連恩均是如來宗的信徒,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亦長年支持宋七力。

  法輪功入臺二十餘載,因其宗教以外的政治方面宣傳,實為兩岸關係增添極大變數,也影響著臺灣人民對大陸當局的印象,這與兩地資訊差異有關。筆者與諸多大陸友人的私下訪談,瞭解普遍大陸民眾對法輪功的「邪」較有定見,其中很多是基於文化常識、醫療知識及社會治安等方面問題──如李洪志宣稱的世界毀滅論,或是修煉法輪功即可使身體健康(有病不需服藥治療),甚至爭議甚大的天安門自焚案等。姑且不論大陸當局的長期宣傳是否影響民意,但對於法輪功的激進思想或行為,大陸群眾較有清楚且具體的認知。

  但是在臺灣方面,多數群眾並不清楚法輪功的發家史,一般外人也不瞭解其教義教旨,臺灣當局亦不插手介入,又在法輪功及旗下傳媒的散播後,臺灣多數群眾僅可知道法輪功所謂「受迫害」的一面,加上臺灣過去的反共教育、當下的反中思潮,不少人士對法輪功產生「同情」,或者是「政治結盟」。這也是兩岸人民對於法輪功,較大的認知差異或衝突,並影響對兩岸交流相關事務的判斷。

  近年,法輪功在臺引發的最大爭議,就是因長期佔據一0一大樓外廣場向大陸遊客示威,而紅左色彩濃重的「中華愛國同心會」則不時開著擴音宣傳車前往挑釁,甚至多次攻擊傷害法輪功成員,造成治安事件,與「香港青年關愛協會」與在港法輪功之衝突類似。此類事件,至少造成以下幾點問題:一、製造社會恐慌、治安混亂;二、降低大陸遊客興緻、影響旅遊產業;三、社會出現對法輪功的同情意見、或形成兩派人士對立。

  這些問題是互為矛盾、有待辯證的:如為保障治安,使旅遊環境更為清淨,透過公權力取締,則會加深法輪功博取社會同情的機會。(況且,臺灣當局一般不會這麼做。)但如果放任不管,法輪功造勢範圍擴大,也會影響週邊生活環境,甚至招惹敵對激進勢力產生暴動。這就是為何臺北市長柯文哲曾欲鐵腕解決、不惜撤換警察局長,最後仍不了了之的緣故。2015年3月8日,臺北市警察局曾同時驅離一0一大樓外廣場法輪功及中華愛國同心會成員,孰料隔日法輪功成員又現身廣場,並高喊「我們回來了」!隨後兩派勢力又在旅遊景區產生嚴重爭執,至今仍不時有暴力衝突,既影響臺人觀感及生活品質,也減損大陸遊客遊興與安全保障。

  倘法輪功問題懸而不解,將會嚴重影響兩岸民間或官方的交流活動,更會左右臺灣人民對大陸當局的理解印象,使兩岸愈走愈遠。例如2013年,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蒞臺訪問,法輪功率眾赴場抗議,並發動旗下傳媒大作文章。凡是兩岸出現負面新聞,如鍾鼎邦、李明哲案時,亦連續密集發訊表達主觀立場。尤其鍾鼎邦即為法輪功成員,因觸犯大陸有關法律被關押近兩個月,期間除法輪功出聲最力以外,還有各特定意識形態政黨、社團、組織聯合表態。

  2016年7月,臺灣發生運載大陸遊客之遊覽車,遭情緒不穩之司機蓄意縱火,造成26人死亡的重大慘案,這本是觀光行業監管不周,以及人員聘用未臻周詳的意外,可法輪功的「新唐人電視臺」卻發佈新聞稿,揭發大陸移民來臺之蘇姓司機,是因父親遭中共迫害、被劃為黑五類,故「始終憤恨難消」才犯案。可事實是,蘇姓司機曾因性親女導遊遭判刑五年,又與妻子失和分居,才因對現實不滿蓄意犯下重案。這本是單一刑事個案,卻被法輪功媒體塑造成意識形態對立,這對兩岸交流尚有模糊地帶的情況下,徒增火上澆油之勢,使謠言毀謗肆意流竄,聚沙成塔,影響人心之變化程度不可輕忽。

  另外,法輪功以「神韻」晚會,、交響音樂會,或音樂、攝影、繪畫等比賽項目,包裹所謂「神傳文化」「中華文化」外衣,對其信徒及一般群眾散播教義思想,雖然目的明確、內容粗糙,但著實從文化上打開法輪功生存的道路。雖然,觀賞者與參與者大多是法輪功信徒,但難免有不知情人士誤入接觸,並信以為真。例如法輪功諸項文藝競賽,吸引不少臺灣學生參與,在未明瞭相關背景資訊的情況下,參賽者都以為參與到國際規模大賽,並為之代言。甚至,亦有觀賞「神韻」者單純地認為,節目所傳達的便是傳統中華文化,殊不知許多情節均屬臆測。

  更為驚人的,是法輪功對於正統宗教的污蔑。曾經在河南猖獗的全能神教會,現已傳播至香港、臺灣一帶,甚至在臺正式登記成「新歌教會」,吸收不少信眾。但由於基督教的一神教立場,使正規教會高度警惕,港臺教會積極地發佈有關資訊,提醒教友及普通群眾慎防異端,管道豐富暢通。在正統教會的積極襄助下,毋須公權力及政治陣營插手,則能自動清掃門戶,遏止邪教。可兩岸傳統信仰屬多神式的佛道融合宗教,未有強烈的排他性,在宗教自清方面顯然難以施展。佛光山開山長老星雲法師,曾公開表示法輪功僅係「附佛外道」;中臺禪寺惟覺法師曾說法輪功「剽竊佛教中的術語,戕害人的生命,是欺世盜名的邪教」;淨土宗名僧淨空法師亦認為法輪功屬於邪教,且違背佛法經典。但很快的,這些高僧被誹謗成「政治和尚」「御用法師」,其話語效力亦有限。(這也與他們平時表現的政治立場略有關係。)甚至,在臺邪教因教義簡單、組織靈活、活動有趣,更能吸引傳統宗教信徒,對宗教信仰狀況重新洗牌,為社會埋下不穩定因子。

  所謂「邪教」,是文化方面之「邪」,扭曲歷史、經典,為一己牟私利私權,罔顧信徒公益,戕害信徒思考之自由。法輪功已在臺灣多所大學成立「法輪大法社」,甚至漫延至部分高中,臺灣不少青年學子本已受政治現實或民粹煽動,形塑特定意識形態,倘若與法輪功合流,後果不堪設想。綜上所述,法輪功所作所為,目前至少已產生治安動擋、散播謠言、顛倒是非等問題,加上其強烈的政治意圖,對兩岸進一步正常且健康的交流,絕對是個阻礙。

查太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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