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談所見劇場印象

(本文刊登於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網站2018年3月「月旦舞臺:藝評筆陣」欄目,2018年3月29日。)

  一座城市裡為何要有劇場?說得浪漫一些,是為人類的夢想與希望,打造一處彷彿可以實現的場域。

  但為使這夢想與希望得以呈示眼前,付出代價可真不少!舉臺中國家歌劇院為例,建築成本為新臺幣四十三億六千萬餘元,若就臺灣人最喜歡使用的計價單位──小學學童營養午餐為比較對象,一座臺中國家歌劇院的建築費用,約可供一億四千三百三十三萬學童吃一頓可口午飯,而臺灣一整年的小學生總數尚不足一百二十萬人。

  是故,臺中國家歌劇院於二0一三年,受選舉氛圍釀就的「開幕」插曲,所造成的大眾非議就曾出現激進言論,例如PTT論壇上有鄉民表示:「臺中不蓋小巨蛋蓋個鳥歌劇院不知道幹嘛,胡天龍的品味……」意指政府應當把錢花在能辦流行演唱會的場館上,而不是大錢砸向陽春白雪。

  無獨有偶。二0一四年,時任香港政務司長兼西九管理局主席林鄭月娥對香港立法會宣布,西九文化區第三期工程因經費問題擱置,林鄭女士似更認為,以當時香港「文化發展水平」而言毋需新建劇場,否則就是「嘥咗」了。可在二0一六年底,港府與北京故宮卻決定在西九文化區原大型表演場館規劃用地,興建「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」。千頭萬緒,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:蓋劇場太花錢了,政府沒必要折騰,搞個博物館弄文創賣紀念品,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!

  劇場作為文化建設,自然是給予各地居民一處接近精緻生活的機會,或在現實的生活中能迸發一些天馬行空的想像,亦可就社會議題、歷史事件作出檢討反思。若質疑觀眾不夠、表演團體水平欠缺,就忽略劇場建設,那麼實在是太低估廣大人民群眾的潛質,與參與文化活動的能力了。

※裝作很有文化的樣子,足矣

  人們為什麼進入劇場?撇除掉具有觀演習慣的觀眾來說,一般人進劇場,或許能用大陸流行的一個粗俗辭彙解釋:「裝屄」。尤其,在社交網絡發達之後,進到劇場大堂,或者是劇場內部之後,不少人是自拍、掏出手機拍照,並打卡發送到Facebook、Instagram、微博或微信上。臺北兩廳院嚴禁觀眾在場內拍照,包含自拍、未演出時並拉上大幕的前景,以及謝幕。但早在二0一五年時,上海東方藝術中心已經嘗試在音樂會結束、樂師歌手謝幕之時,在舞臺上方字幕機打出歡迎觀眾拍照、發送到微信或微博的訊息,屬於標準的「讓你裝屄讓你飛」,受到廣大觀眾歡迎贊賞。臺中國家歌劇院在營運初期,比照臺北兩廳院嚴禁任何時間場內拍照,但近期已經鬆綁規定,允許觀眾在不拍攝到舞臺(含拉下大幕)的情況下,隨意拍拍內部建築及自拍。不為別的,就是滿足大眾進劇場的一種特殊心理。

  記得也是在上海東藝音樂廳,曾經與朋友看了一組散裝樂團的通俗演出,演出內容以維也納圓舞曲為主,混搭《紅色娘子軍》《我愛你中國》一類曲目,即便是這樣專業人士看不上眼的場合,在東藝的堂皇建築下,舞臺上的交響樂隊(即使編制極小、演奏不專業)被燈光打得閃閃發亮,我後頭一對老夫妻則是心滿意足的仔細品味,老太太還高興地對老頭兒說:「我們好像真的到維也納了!」而這樣的觀眾反應,也經常在上海音樂廳的「星期廣播音樂會」中出現,因為這節目票價太低廉了,又上海音樂廳的建築、裝修實在太典雅漂亮了。

  又在一次自助旅行時,我到京都音樂廳觀賞京都市交響樂團演出,特別發現不少觀眾是退休老人,帶著穿著得體的小孫子(女)看演出,雖聽不懂他們的溝通對話,但感受到當地市民把進劇場當作一件很正經的事,並以此教育後代。(順帶一提:京都音樂廳內也是嚴禁拍照的。)不過,市民在進劇場的過程中,建立起一套面對文化活動時的儀式感,使表演藝術傳遞的美學系統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
※劇場與民眾生活習習相關

  劇場融入民眾生活,方式有很多。例如臺北兩廳院,其周邊廣場或戶外廊道,已成為眾多學生社團練習的場地,學生們選擇在文化地標排練活動,除了有地利之便以外,某種意義上也是試圖靠近文化階層的頂端,給自己的練習一種激勵作用。臺中國家歌劇院,則已經成為不少遊客參觀的據點,一樓大堂、五樓餐廳跟小店,幾乎像是座百貨商場。

  北京國家大劇院因其地理位置獨特、造型怪異,加上創造不少施工奇跡,也是許多旅行團指定遊覽的地點,所以有些節目秩序不佳,純屬因為一部分觀眾是來「遊覽」而非「看節目」的。國家大劇院除了提供四個場地的演藝活動及商店販售以外,還規畫二處空間頗大的展覽空間,有時是與表演藝術相關的文物展(如古代敦煌音樂),或者是劇院製作節目的服裝、舞美模型展,部分展品甚至從國家博物館、北京博物館借調陳列,彌足珍貴,使觀眾得以從不同角度豐富對表演藝術的知識。

  而設立於故宮一側中山公園內的中山音樂堂,使市民能在觀演前踏青散步,感受綠蔭芬芳,除了用餐不便以外,實在是闔家出遊、約會相聚的好去處。此外,北京也出現如國話先鋒劇場、朝陽區九劇場、繁星戲劇村五劇場一類的場館,提供小規模實驗劇目,或通俗娛樂的喜劇、脫口秀演出,這些場館都在市區商業發達地帶,改造舊有閒置空間而成,為不同層級的表演藝團提供展示作品的空間,既有老北京的茶館餘韻,也是較為經濟的文化建設方案。

  又若我去東方藝術中心觀演時,經常到東藝附近的上海科技館地鐵站的地下商場亂逛,那是一處專賣仿冒品或粗糙電子產品的雜貨市場,許多歐美人士專門到那「淘寶」,雖不見得消費購物,但看看那些充滿「智慧」與「創意」產品,也挺有樂子。

  位於長沙的湖南省大劇院,或許是我到訪過最特殊的場館,它位於鬧區一座高層商業大樓中,一樓全是餐廳,劇院位於三到六樓,其它樓層還有電玩遊樂廳、卡啦OK、電影院,以及劇場管理方辦公室,大樓功能幾乎是娛樂一條龍服務!也無愧作為「娛樂之都」的文化地標。類似設計,還有中山市文化藝術中心,在劇院一旁,也設有電影院及露天啤酒餐廳,看完演出後若想找點樂子,是挺容易的事情。

  或者,香港及臺北有些藏於鬧市之中的表演場地,例如香港市區的各文娛中心,或臺北水源劇場、大稻埕戲苑,使觀眾在欣賞演出之餘,還能在周圍附近尋覓小吃美食,或閒逛休憩,這都是挺愜意放鬆的美事。

※劇場反應的城市節奏與風格

  相較於前述的便利熱鬧場館,有些場館在設計時顯得略為「反人類」。例如設於新區的杭州大劇院,甫啟用那段時間,交通很不便利,尤其演出結束後只有兩條公交路線進市區,班次也有限,即便場地音響尚佳,但要特地去看趟節目還是挺累的,所幸劇院旁是一座大商場,覓食不成問題。聽說近年交通情況已有改善,自市區往來劇場不再那麼辛苦。

  在臺中,為地方社區所設立的港區藝術中心、屯區藝術中心,或是地處偏遠的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,雖然能稍微帶動地方文化發展,但這些場館交通不便,如何前往以及回返,對居住於市區的觀眾而言,也是一大挑戰。位於霧峰的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,亦情況類似,所幸該樂團已將大多數樂季節目,移至市區中興堂演出,才得以擴大觀眾數量。

  有些場館則是看起來方便,實際上卻有那麼點不方便。例如位於徐匯菁華地段的上海交響樂團音樂廳,雖然音響佳、節目品質高,但只要是上海交響樂團自辦的節目,都安排在晚間八時開演。據說是為抒解市區交通,也讓下班後趕赴劇場的觀眾有充足的時間,才作此安排。但是,如果遇到份量夠大的曲目,經常演完之後就沒有地鐵可以搭乘了。之前,我觀看上交演出《以利亞》,八點開演,演完十一點多,邁出劇場則漆黑一片,手足無措,只好呼叫出租車返回住處。倘若上海市願意仿效香港,開辦凌晨一點前的地鐵列車,那麼上交作為專業表演場館而言,可說是無敵了。

  也是因為上海的地鐵收班早,所以各劇場(如上海音樂廳、上海大劇院、東方藝術中心等)基本上仍保持七點半開演的習慣,甚至在上海大劇院演出歌劇、舞劇節目時,會視情況將節目提早自七點一刻、七點整開演,都是為了使觀眾在散場後便於返家。

  說到上交音樂廳,不得不提「雙肩包」事件。約在二0一五年初時,上交規定只要是雙肩背包,無論大小及是否通過安檢,均須寄存保管,而單肩或手提包無論大小,則免此手續。若是以安全為考量,以包款形式而非大小來判斷,顯得毫無道理,而且票券的背面上也無記載相關規定。原本,劇場方面態度強硬,堅決不修改規則,在經過觀眾長期抗議下,上交一度退讓,暫時取消這個規定,可是在二0一五年底法國巴黎發生劇院恐佈攻擊事件後,禁止雙肩背包入場的規定被明文恢復。

  還想到,我曾在上海大劇院安檢處被欄下,理由是包裡放了未開封的包裝水,安檢人員要求我將包裝水暫放於一旁長桌,我表示這樣可能會被其他觀眾竊走,可投訴無果只能照辦。事實上,現在早就有非接觸式液體成份檢測儀,並普遍應用在大陸各地鐵站安檢處,要求液體一律寄存,實屬強人所難。沒想到,一上樓便發現處處是賣包裝水的自動販賣機,所以擔心觀眾飲水破壞環境衛生的思路也不存在。不免讓人懷疑,劇場是否安全為由,增進販賣機的收入?

  還有一些情況,不是劇場的問題,而是整座城市的問題了。例如在北京,城市區塊規劃大,而且到處都有安檢,於是到哪都是走好遠的路,以及不斷掏出證件備查,或讓背包行囊過機查驗。於是,在北京國家大劇院看戲時,猶如搭乘大陸普速火車一樣,等時間到了才開閘進站,還要經過像登飛機一樣的安全檢查,步入大堂之後,進各劇場時還要再驗一次票。北京音樂廳雖然沒有設置那麼繁複的安檢措施,且北京音樂廳周邊餐廳眾多、交通方便,是一處不錯的觀演地點,可是從西單地鐵站出到地面,要步行前往北京音樂廳時,也會遇到安檢管制哨,仍必須掏證檢查(因靠近中南海地段)。而且北京當局為維護良好市容,打擊路邊攤販或街邊小吃店,以致於看完演出後想打點牙祭,變得比較困難。

※餅不會自己長大,要把它畫得更大

  劇場的興建與營運還是很花錢呀!有些政府或民眾不樂意掏錢呀!怎麼辦?不妨想想,如果劇場的出現無利可圖,為何上海在已經不乏各類型表演場地情況下,還要興建上海音樂學院歌劇院,以及浦東的上海大歌劇院呢?錢,不是想出來的,而是找出來的。

  上海各劇場的商業冠名贊助方案,為劇場營運提供不同思路。上海音樂廳於二0一四年受音響設備製造商Sennheiser贊助,一度被稱作「森海塞爾上海音樂廳」,成為大陸地區首家接受商業冠名的表演場館,並在音樂廳二樓設置該品牌展銷室。對於喜愛音樂的觀眾來說,看演出之餘瞭解一下音響產品,也挺有樂趣,只是這樣的贊助冠名沒有更大膽的操作,略嫌可惜。試想,倘若音樂會完畢之後,拿出森記高級耳機回放錄音,比較一下哪種的體驗更好,凸顯現場聆聽的價值,不是更好玩嗎?

  在森記贊助約滿之後,自二0一七年起,上海音樂廳與同管理系列的上海大劇院、上海文化廣場一致,改接受上汽通用公司的贊助,紛紛冠名為「凱迪拉克上海音樂廳」「上海大劇院別克中劇院」與「上汽上海文化廣場」,甚至上海大劇院地面層還有一處別克汽車展銷室。樂友們戲稱,如果節目看了不滿意,隨時可以開車走人。上海世博文化廣場,也接受贊助並更改名稱為「梅賽德斯.奔馳文化中心」,使上海幾處主要表演場館,清一色為高檔汽車形象。只是這些贊助案例,仍只是支持營運、抒解經費而已,如果偶爾出現一些與品牌、產品有關的節目,或許就更有趣了。

  東方藝術中心曾經讓旗下「市民音樂會」品牌接受商業冠名,贊助者是北京艾萊發喜食品公司的上海「八喜」冰淇淋品牌,乃至於有一陣子,凡在東藝看完市民音樂會演出後(有些節目水準甚高),每位觀眾可憑票領取一盒冰淇淋,於大堂內享用,邊吃冰邊與朋友討論方才演出內容,絕對充滿著幸福感!自二0一八年起,美國KOHLER也將贊助上海音樂廳的星期廣播音樂會,不過恐怕觀眾無法憑票根換取磁磚或小便斗了。

  有些文化潔癖者,會認為引入商業贊助,甚至冠名把原稱銜改去,是相當市俗噁心的事情。但是,從節目製作與場館維護方面,有大量的資金願意投入,對於觀眾或普通市民而言,有利而無害。甚至,還可能有文化界原先想不到的創意出現。倘若沒有商業支持,誰能想到看完演出後,還可以一嚐可口冰品、增進觀眾之間的交流互動呢?

※劇場自己也要爭氣

  誠如上一篇文章提到,臺中國家歌劇院的設立,改變了劇場的攻守態勢,以往只是出租場地的一灘死水業務是無法活絡文化活動的,劇場應該主動出擊,並不斷自我成長、改善。在臺灣,仍有不少受縣市政府管轄的場館,作風保守,志工人員並不專業,例如豐原葫蘆墩文化中心的場務志工,曾擅自將出入口由外部鎖上,理由是為避免影響節目進行,但卻忽略逃生安全的常識問題;又臺中中興堂過去曾擺放供錄影人員使用的折疊椅,總是不斷發出噪聲,干擾音樂節目進行,在我投訴六次之後,才終於移除(但為何要六次呢);而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,近年雖因竹塹國樂節吸引不少觀眾,但場內座椅陳舊破爛,實在讓人覺得寒酸可憐,降低整體觀演體驗。

  就在我前篇文章發表後不久,再赴臺中國家歌劇院觀演時,發現有些文章提到的問題,劇場方面亦試圖著手改善。例如,昏暗通道的燈光已經略微加強(雖然仍感覺不夠),部分粗糙牆面也有所打磨。諸如此類,都是劇場管理者有誠意於吸引觀眾的表現。

  話說回來,劇場與博物館一樣,都屬於文化建設,提供文化活動,滿足民眾精神需求,只是前者偏向動態、後者偏向靜態。按理說,劇場跟博物館都需要妥善的營運規畫,設計活動,為何有些人偏偏認為博物館或展覽廳能節省成本呢?或許只是腦中有個粗淺概念,認為只要把東西擺放進去,就能完事了吧。事實上,動態(以時間感受美)/靜態(以空間感受美),兩種藝術的呈現方式都需要被人們重視,不能因為表演藝術須花費用人貌似折騰,就被擱置一旁。幾百上千人,同聚一堂,看著舞臺上發生的事物、聽著共鳴的音響,見證一段創意想像被孕育出來,不就是社會進步的動力嘛?

  只要劇場設計妥當、營運得宜,更貼近民眾的生活,符合城市的節奏步調,那肯定是能大放光芒的,給人們油然而生的快樂、幸福。甚至,在一定程度的商業合作下,還能有些經濟利益。若政府稱尚無經費,便取消劇場興建計畫,或許只是有司片面推拖之詞,企圖遮擋自己缺乏眼光、遠見的思路罷了。

查太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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