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備寄給逢甲大學總務處的第二封信(修改版)

敬啟者:

  我於5月20日接獲中文系辦轉寄「人文社會學院98學年度第2學期師生座談會建議事項本(按:總務)處回應」,對其中一點回應稍有意見。請看「建議事項3:人言大樓9樓的飲水機,水量及溫度都有問題,向總務處反應時,各單位推來推去,並未處理。」回應一:「經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,而通報到它組,故錯失維修時機。造成大家用水不便,敬請見諒!往後飲水機如有故障或其他問題煩請撥打機台上的維修通報分機2356、2358,定迅速請廠商維護。」

  這一建議事項為本人提出,但今總務處稱「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。雖然我已忘記通報之具體日期,但約一個月前,我見人言9樓飲水機有異狀時,即撥打內線先到總務處事務組,事務組稱並非其業務,並幫我轉接到保管組,保管組亦稱非其業務,欲幫我轉接到安衛組,轉接過程中原本已有接通聲,但電話即被切斷,於是我自行撥打內線到安衛組,該單位曾言會處理(雖然未有顯著效果)。另外,本系博士班學姐知曉此事後,也表明曾經撥打電話通知總務處,所以實情是不但有研究生以電話通報,更不止一位。

  而今總務處片面認為「經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,此言似非事實;究竟安衛組以何種方式「查證未接獲電話」?又我確實撥打電話,甚至特意直接撥打到安衛組,若依總務處所言,是否暗示學生說謊、誇大不實之嫌?

  在此,容學生要求總務處及安衛組提出幾點回應:

  一、說明以何種方式「查證本處承辦單位安全衛生組並未接獲研究生通報電話」?
  二、若無法舉證,請重新提出恰當且審慎之回應。

  請有關單位確實查證,還原真相。

  敬頌 道安!

中國文學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
學生查太元 寄
2010/5/21

查太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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