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學姐道鑒:
近日之事,頗感困擾,倘若造成不便,尚祈 見諒。
我自認樂觀坦蕩,做事光明磊落,雖非聖賢但行事問心無愧。惜最近承接 補習教學業務,與想像差距過大,心力交瘁,精神壓力造成負擔,生活極為不便,身心受創,難以再擔重任,故在天人交戰之際,決心向 學姐請辭承接業務。
起初,聽聞 學姐應屆畢業,為準備論文而忙碌奔波,需有人手幫忙,才情義相挺,但今日發現或有出入;尤其此種「補習」教學實在與我的教育理念差距甚大,觀念根本不合,以及自身學歷粗淺,知識不足,造成 學姐、補習班及學童三方「困擾」,深感自責,引以為咎,實不能再從事此種「補習」教學。
其次,經過家長、師長、學長姐及同儕的討論共議,均認為我所承接的工作「比例原則」值得商榷,且已造成我個人的學科研究嚴重耽誤,專業領域荒廢多時,尚請 學姐將心比心,讓我也「認真向學」,以求補充自身之愚鈍。
再者,經過系上所有曾擔任家教、補習工作之師長、同學善意提醒,目前約定束脩實嫌「奇異」。若我沒記錯,最初約定是「自編教材」為時薪新臺幣六百五十元整,後來約定為新台幣六百元整,尚能接受;但今日卻一再調降,對自身現實利益蒙受損害,經濟成本值得考慮。實際上,為了民國98年11月11日晚間之課程,我足足花整週時間準備,投入同樣的成本,卻為了單方面因素片面調降,我不能接受。
透過溝通及側面訊息得知, 學姐及補習班業者對我的教學質疑,既曰「道不同不相為謀」,我也不應厚顏,以免誤人子弟,殘害國家未來棟梁,造就個人萬惡罪孽。尚請 學姐另請高明,以求完美。
最後,請理解並諒解我的要求,希望能回信明示。另外,民國98年11月11日所教授之課程及準備之講義,我可當作是「試教」,不請領薪奉。肅此。
敬祝
道安!
學弟查太元 筆
中華民國98年11月13日
哎哎~~從內文可知這是一封辭職信,
但是標題不是註明求職難嗎?
我未從中看到相關的隻字片語?
還有,最後結果如何了,應該好聚好善了吧?
1.打開電視,整天都在講求職難,不講反而怪怪的。
2.有沒有好聚好散,這就見仁見智了。